日治時期
大正十年後殿及主祀佛像焚燬

自明治三十九年(一九○六)日本光明智曉和尚將正殿改供奉御授阿彌陀佛後,後殿則成為台灣信士供奉觀音菩薩的空間,日人對寺廟的管理僅以正殿為主,供信士自由參拜。

大正十年(一九二一)十一月五日,光明智曉和尚在巡視正殿後,晚間九時即先行就寢,不多時,後殿疑因參拜者不慎,引起火災,幸經地方巡查及壯丁團全力的協助,火勢於十一時撲滅。龍邊廂房未受波及,目前尚存有咸豐十一年(一八六一)的書法於木屏上。後殿、虎邊廂房的建築物及神像付之一炬。

後殿內供奉的觀音塑像、觀音石像、龍神、風神、天官、童子、十七尊羅漢(伏虎尊者像倖存)等三十九尊神像及佛龕、什器均遭損毀,時估總計損失約日幣五千圓,但包含主祀諸佛像在內的百年文物毀於一夕之間,實質損失之大非能計算。

同年十一月六、七、八三日,將數十軀神佛的殘燼,移至海邊舉行送神儀式。僅存的伏虎尊者像及石雕觀音像下半身、手部、蓮花石座,分別妥善保存。殘存的觀音石像由士紳林普海將其安放在莊德堂內,民國六十二年鹿港民俗文物館成立時,由林普海之孫林清淵將石雕觀音像提供給該館典藏展示,觀音像底座的蓮花石雕,目前由龍山寺保管。

昭和三年(一九二八)二月鹿港龍山寺信徒代表辜顯榮、陳懷澄及地方士紳發起重新雕塑已遭焚毀的十八羅漢像(伏虎尊者除外),禮聘田中匠師蔡阿伯雕塑,其神像的風格亦採福州式的型態表現。新塑觀音及羅漢佛像完成後,由於後殿焚毀未建,安座奉祀於虎邊廂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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